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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广东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发展促进会的请示
发布时间:2014-03-31


省妇联:

我省有县以上妇女儿童活动中心49个,多年来各地的活动中心本着为社会服务,为妇女儿童服务的宗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提供各项文化教育培训及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公益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成效。但是,各地在开展社会服务、校外服务以及公益教育活动的同时也存在着工作发展不平衡、信息交流滞后、信息没有共享,有些活动未能形成合力,全省上下的妇儿中心没有形成较好的品牌项目。为了更好地发挥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为全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提供一个交流合作、资源信息共享的平台,促进全省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创新发展。现拟由省妇女儿童发展指导中心及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发起成立“广东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发展促进会”。

广东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发展促进会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以全省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为已任,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的方向,为会员单位提供信息分享平台、合作互动平台、交流展示平台、理论研究平台,加强省内与全国各地妇女儿童活动阵地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全省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创新发展。

业务范围:搭建合作平台,加强我省各地妇儿中心之间的合作、联手开展各种形式的妇女、儿童公益活动,推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为会员单位提供妇女儿童活动信息和机会,加强各会员单位的交流与沟通,加强了解,增进友谊,总结经验,共谋发展。组织会员单位进行理论研讨和专题讨论,参与多方面的学习、培训和交流,参与国内妇女儿童活动各种交流活动,充分发挥各会员单位的资源优势,积极宣传推进妇女儿童活动社会化合作的方式与平台。

活动资金和经费来源:

会员单位会费,社会和个人捐助,政府部门支持,业务范围内的有偿服务,其他合法收入。

我们将在发展促进会成立后,履行我们的宗旨,将广东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发展促进会办成一个积极宣传推进妇女儿童活动社会化合作平台的社团组织。

可否?请审批。

广东省妇女儿童发展指导中心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关于同意注册成立广东省妇女儿童活动

中心发展促进会的批复

省妇女儿童指导中心:

经研究,同意由省妇女儿童发展指导中心及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发起成立“广东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发展促进会”。为全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提供一个交流合作、资源信息共享的平台,促进全省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创新发展。同意在广州市五羊新城明月一路18号四楼省妇女发展指导中心作为办公场所。

省妇联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