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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开展《民法典与婚姻家庭》讲座
发布时间:2020-08-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俗称“民法典”,其内容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2020年7月31日,广东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特邀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薛丽莉律师,主讲《民法典与婚姻家庭》,为大家解答民法典中与婚姻家庭相关的知识,同时,课程也作为广东省星级“妇女之家”女性魅力课程系列,吸引了众多周边社区妇女、中心学员等参加。


中心副总经理肖辉主持讲座

   薛丽莉律师从婚姻、继承、人格三个篇章共17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论述,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等等,薛律师结合众多日常生活及司法案例进行解析,内容深入浅出,实用性强,收到了良好的普法宣法效果。

薛丽莉律师讲授《民法典与婚姻家庭》 

   本次课程是中心依托广东省星级“妇女之家”开设女性魅力课程系列的第一课,接下来中心还将开展更多着眼于基层妇女的实际需求、利益关切、兴趣爱好、组织开展妇女喜闻乐见、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课程,所有的活动信息将通过中心的微信公众号和订阅号进行公布,请大家密切关注并加入我们。

大家聚精会神听民法典讲座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共7编1260条,分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在今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后,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薛丽莉律师与中心安玉红董事长兼总经理、肖辉副总经理、严建峰副总经理合影

 

撰稿:叶林燕

摄影:李岳斌

广东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