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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离婚
来信人:
李霞
处理情况:
已处理
正文:
您好,现在我怀孕4个月了,本来和我丈夫夫妻关系很好,可是由于婆婆在我怀孕期间对我不理踩甚至影响我们夫妻关系导致我和她有些矛盾,之后丈夫与我形同陌路,一个月来没理睬我,我肚子疼不理我,不同房睡,甚至还扔烟头到我脖子上,要我和他离婚,我应该怎么办?求妇联同志帮帮我。
回复: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因此,除非你同意离婚,否则你的丈夫无权提出离婚请求。从你所述,我们感觉,目前你和丈夫之间,重点不是解决离婚问题,而是婆媳关系、夫妻关系紧张,家庭关系如何调适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