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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收集证据架招
发布时间:2014-02-16

  案例:

  阿丽于2003年7月与阿强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二女。在2006年,阿丽发现丈夫阿强有第一次出轨行为,当时为了三个子女,吞声忍气。可半年前阿丽发现丈夫阿强又有第三者,因此夫妻争吵,阿强还对阿丽拳手脚踢,后阿丽报警处理。丈夫阿强已有两个月没有回家,而第三者已怀孕四个月,现阿丽想知道这种情况能否起诉丈夫重婚。

 

  分析: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梁智坚法官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之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构成重婚罪。上述案例中,如丈夫阿强未与第三者登记结婚,或又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不构成重婚罪。如丈夫阿强与第三者登记结婚,或又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有可能构成重婚罪。阿丽应尽量收集证据并固定证据,争取更多证据得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处方:

  要提起重婚诉讼,收集证据是重点也是难点。建议收集证据的步骤如下:

  1、不要轻易打草惊蛇。生活中一旦发现一方有与其他人同居生活的迹象,一般来说,都会非常的气愤,也会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于是便与其大吵大闹,然而这样做的结果往往不尽人意,还时常会适得其反。

  2、明察暗访其居住生活的场所。要认定重婚最重要的一点是与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点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场所才能有进一步的调查取证。

  3、要与重婚者生活场所周围的人搞好关系。确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还要看他是否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而这些给予认可的人最重要的是在其生活场所附近同时与其经常有来往的人,因此这些人的话是绝对不能缺少的重要的证据。

  收集证据最好是在律师等法律专业人的指导下进行。如果证据收集好了,可以到被告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