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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同居5年为争名分产女 已婚男骗房失踪
发布时间:2014-02-16
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近年接到不少非婚生子的“小三”遭遗弃求助案例

  由于无法证明孩子与男方的亲子关系,追讨抚养费的过程遭遇重重困难

  小晴今年快30岁了,在与一个有妇之夫的情感纠缠中耗尽了自己的青春年华。她一直以为自己遇到了“真爱”,“他和妻子的感情不好,离婚是迟早的事情。”然而这个“迟早”,一等就是5年。

  去年,她怀了这个男人的骨肉,本以为这是个为自己争取名分的筹码。然而,就在女儿降生,她满怀憧憬他会来娶她的时候,悲剧却悄然拉开了序幕,最终人财两空。

  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律师王飙尘表示,近年来中心碰到不少“小三”非婚生子遭遗弃而维权的案例,其中有一个非常类似的情节:为了争名分或者分财产而怀孕生子,但最后却遭到负心男人的抛弃,而由于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孩子与情夫的亲子关系,最后连孩子的抚养费都追讨不到,甚至还会有个人财产方面的风险。

  文/记者黎蘅

  案例:同居5年生下女儿 他却骗了房子失踪

  遇到阿军那一年,小晴23岁,刚从江西老家来到广州,在一家酒吧当服务员。阿军是东北男人,长得高大帅气,认识小晴之后,他每周都要来酒吧消遣好几次,“每次都指定要我给他下单买酒。”一来二去,小晴和阿军从萍水相逢发展成了情侣,但一天夜里,阿军喝醉了酒向她哭诉自己婚姻的不幸,小晴才知道,阿军原来已是别人的老公。

  小晴说,那一刻她如五雷轰顶,“没想到我竟然插足了别人的婚姻,成了‘小三’。”小晴也曾在感情和道德之间苦苦挣扎,但没过多久,她经不起阿军的苦苦哀求和“迟早都会离婚”的承诺,与阿军和好并开始同居。

  就在同居的第二年,在阿军的劝说下,小晴用自己工作几年积攒下来的20多万元在佛山南海买了一套商品房,房产证上写的是小晴的名字。一年过去了,小晴为了结婚的问题和阿军经常吵架。小晴说,阿军被自己逼急的时候,曾拿出过一本离婚证给她看,但结婚的事情却总是拖着。

  去年,小晴眼看自己年纪不小了,便想只要生下孩子,就能逼他给自己一个名分。几个月后,小晴怀孕了,阿军的态度也变得积极起来,不仅答应孩子一生下来就和小晴去领结婚证,还计划在广州换一套大一点的房子。

  但换房不够钱,阿军便让小晴把现在住着的这套房子卖了,小晴同意并将房子放盘。很快,有买家看中了小晴的房子,双方谈妥了价钱,签了合同,小晴收下5万元订金。然而,就在买卖双方等待办理过户手续期间,阿军突然对小晴说,房子的价钱开低了,这笔交易不能做,并说服小晴把房产转到自己名下。“那时我怀孕已经7个多月了,他说让我回老家安心养胎,房子的事情交给他去操办。”小晴对阿军完全没有防范,把房子转到阿军名下之后就回了江西老家。

  今年4月,小晴生下了一个女儿,满心欢喜等着阿军来把她们母女接回广州。谁知阿军的电话却再也打不通了。小晴着急万分,月子都还没坐完,把女儿交托给父母就赶回广州。

  然而,回到广州,等待她的竟是法院的传票:原来,阿军把房产转到自己名下之后,又将房子抵押给了银行,然后带着巨款不知所终,而买家则把小晴告上了法庭。

  反思:用孩子当筹码 母子未来都难保障

  接手小晴这个案件的广东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律师王飙尘告诉记者,近年来他们碰到不少“小三”非婚生子遭遗弃而维权的案例,“在这些案例中,不乏和小晴一样不仅得不到名分,甚至连自己的财产都被骗光的‘小三’,她们别说养孩子,连养活自己都成问题。”

  王飙尘分析说,涉足别人的婚姻成为“小三”是这些女性人生悲剧的开始。“这本来就是一段极其危险、没有任何保障的关系,真正有好下场的人寥寥无几。”而如果在这段“危险关系”中,想通过怀孕生子来为自己增加“转正”的筹码,这无疑是错上加错。“首先,这个在没有婚姻保障下生下来的孩子,谁来承担抚养的义务?而这些女性由于没有证据证明孩子与其生父之间的亲子关系,所以即使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抚养的问题也很难。”

  “‘小三’们还可能会有个人财产方面的风险,”王飙尘说,像小晴这样被男方哄骗做了债务的担保人,男方借了钱之后人间蒸发,女方就成了债主追讨的对象。

  除了这些现实的问题,这些女性在今后的生活中也会陷入种种困境,例如孩子教育中父亲的缺失,自己情感的空虚等。

  提醒:男方身份资料和财产情况要摸清

  王飙尘提醒,女性在与别人建立一段没有婚姻保障的关系前一定要三思,因为这不仅仅违背了伦理道德,而且对自己也毫无保障。同时,作为女性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首先要把男方的身份资料搞清楚,最好能掌握对方身份证的复印件,因为将来万一发生什么纠纷,这些是法院立案的基本条件。

  其次,尽可能留意男方的财产情况,包括居住地、房产、房产的所有人、公司的资产和其他物业等。而在没有与男方确立合法的婚姻关系之前,两人之间最好不要发生任何金钱上的纠葛,避免上当受骗。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