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 > 12338妇女热线 > 为您支招
深圳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实现新突破
发布时间:2014-01-23

编者按:

  保持“特”的品格,创新“特”的面貌,作为中国的经济特区,深圳在妇女工作和妇女事业发展方面,也始终保持“敢为人先”的特有精神。近年来,深圳各级党委、政府关心妇女民生、重视妇女发展、支持妇女工作,领导各级妇女组织高举改革旗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在动员组织妇女建功立业、统筹推进妇女发展、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高妇女整体素质,加强妇联自身建设等方面,一次次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深圳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新气象。深圳的经验,对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颇具借鉴意义。

  深圳市委市政府从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始终高度重视妇女工作,重视妇女事业的发展,切实加强对妇联工作的领导,为妇女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为妇女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和全面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深圳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各级妇女组织高举改革旗帜,以“敢为人先”的深圳精神,发挥优势,履行职责,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使多项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居于前列,深圳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新气象。

  在新一轮的改革开放中,全市广大妇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继续走在解放思想和改革开放的前列,走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前列,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伟大实践中,与全市人民一道共促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社会,共创美好生活。

  深圳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妇女工作、关心妇女民生,领导各级妇女组织以开拓和“率先”的精神,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勇挑重担,主动分忧;服务妇女,创新多部门、社会化维权模式,高标准修订并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妇女生存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妇女儿童事业和妇女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妇女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深圳市各级党委政府从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妇联工作的领导,为妇联组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给予指导、搭建平台、解决难题,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妇联协调、各方参与、共同促进妇女事业发展的格局。

  2006年12月,市委召开深圳建市以来的第一次全市妇女工作会议,出台《中共深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妇女工作的决定》,要“切实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建立党委妇女工作协调会议制度,把妇女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和评选先进的条件之一”,明确提出妇女工作的领导要求、协调会议制度、工作实绩考评条件、街道妇联主席待遇等,为妇女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市政府高标准修订并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健全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合作机制,首次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列入各级党校主体课程,把妇女权益保障法纳入全市“五五”普法规划,还邀请顾秀莲同志为全市领导干部作和谐社会与妇女发展专题报告,使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人心。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等领导出席“共建和谐,共享成果——广东省、深圳市领导与外来女工同欢乐”、“百万妇女迎奥运健身展演”等活动,为妇女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市妇儿工委充分发挥协调组织作用,推动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妇女儿童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与发展,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深度和广度显著增强,截至2007年底,全市女性从业人员达315.6万人,比上届增长79.8万人,提前实现2010年妇女发展规划的目标要求;创业女性明显增多,女企业家占企业家总数的20%。五年来,妇女在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影响日益扩大,全市有党政机关女干部8829人,增长31.8%;处级女干部1060人,增长29.4%;局级女干部97人,增长15.5%;市、区、街党政领导班子全部配备了女干部,市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所占比例分别增长7.2%、1.9%和2.2%;今年又有2182名女性走上社区两委的领导岗位,增长23.6%,妇女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户籍女性高等教育入学率提高8.9%,全市高校大专以上女性在校生占总数的比例提高5.1%.妇女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低了0.4‰、1.9‰和2.7‰,基本消除了新生儿破伤风,少儿医疗保险覆盖全市在校学生,女性平均预期寿命为78.8岁,已达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妇女维权:探索多部门、社会化模式

  五年来,市妇联紧紧抓住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妇女维权源头化、社会化、具体化。

  注重源头维权,将《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和《深圳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纳入市人大五年立法规划,撰写涉及妇女权益的调查报告100余篇,向人大政协提交议案提案40多件,一批妇女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注重社会化维权,妇女维权联席会议、妇联干部陪审、劳动保障监督和妇女法律援助等维权制度有效运作,率先成立了妇女儿童心理咨询中心和家庭暴力防护中心,首创社区妇女维权工作站623个、家庭暴力报案点582个,开通妇女维权热线345条,设立妇女法律援助站7个,各级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来电投诉24296宗。

  注重服务实效,大力培育和发展“阳光”系列服务项目,用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解决妇女、儿童和家庭中存在的问题,在社区已建立“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3个、“阳光妈妈”服务项目49个,服务社区群众近7万人,项目被评为市民“最满意项目”和“最具创意项目”。

  整合社会资源,扶贫帮困。采取积极争取社会支持的办法,筹措“贫困妇女儿童救助金”和“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金”近千万元,帮扶贫困妇女儿童7000多人,切实代表和维护了妇女的根本利益。市妇联被授予首届“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

  全面启动“培训百万妇女行动”,深化女性素质工程。连续5年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举办了全市处级与科级女干部培训班,首次在中央党校举办妇联执委培训班、在市委党校轮训街道以上妇联专职干部,各级女职工委员会举办了不同层次的女职工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为优秀女性搭建成长成才的平台。

  针对来深女性建设者占总数65%的特点,开展外来女工教育培训,大力创办“外来女工流动学校”383所,成为妇联新时期联系和服务来深女性的重要载体;对本地妇女开展社区妇女、农村城市化妇女教育培训,依托全市423所妇女学校,进行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开展家庭教育活动,依托全市1716所家长学校,举办高层次儿童论坛、家庭教育讲座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得以加强。5年来,举办各类培训1.4万多期215.7万人次,促进了妇女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在深圳改革开放事业中,各级党政部门重视调动和发挥“半边天”作用,市妇联以巾帼文明岗为载体,发动和带领全市妇女积极投身深圳经济社会建设,岗位建功、岗位成才;以“联”的优势,加强妇联自身建设力度、妇联团体会员组建和服务力度,凸现妇女组织的社会影响力;以开展家庭文明创建活动及大型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促进了深圳社会的文明和谐。

  引领妇女:巾帼建功展风采

  走过28年光辉历程,深圳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建设的辉煌成就,也深刻地改变了深圳妇女的面貌。市妇联凝聚妇女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深入开展“巾帼建功”活动,最大限度地动员组织各行各业妇女岗位建功、岗位成才。深圳妇女以改革为己任,与时代发展同呼吸,抓住机遇、开拓进取,为深圳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5年来,新创全国、省级、市级“巾帼文明岗”792个,在全国名列前茅,涌现出一批在经济建设中发挥排头兵作用的科技创业岗、商业服务岗和企业创新岗,全国妇联在深圳召开“全国巾帼文明岗观摩推进会”,对深圳的经验予以肯定和推广。

  在深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书香家庭、廉洁文明家庭、平安和谐家庭等各具特色的家庭文明创建活动中,市妇联以家庭为抓手,以家庭的文明和谐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谐,全市文明家庭创建总数达17.2万户。还策划举办百万妇女迎奥运健身展演、母亲文化节和大型国际集体婚礼等大型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发动妇女广泛参与抗震救灾对口援建工作,第一时间发出倡议书呼吁全市家庭和妇女姐妹全力支援灾区,募集价值222万元的女性卫生用品发往灾区,举办深圳—甘肃两地百户家庭手拉手心贴心等关爱行动。

  深入开展评选表彰活动,以先进的典型鼓舞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情操塑造人,引领妇女向时代楷模看齐,深入开展评选表彰活动,五年来全市共树立和宣传“三八红旗手”、“优秀外来女员工”等妇女典型711名和“三八红旗集体”476个,一批深圳妇女的优秀代表荣获全国“十大三八红旗手标兵”、“十大杰出母亲”和全省“南粤巾帼十杰”等称号。

  市妇联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平安家庭创建先进单位”和“全国抗震救灾先进妇女组织”。

  组织工作:“联”字优势凸显凝聚力

  为发挥深圳毗邻港澳和改革开放“窗口”的优势,积极拓展与国际、港澳台等地妇女的交流合作,协助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承办“香港妇女领袖培训班”,开展了深港各界妇女共庆母亲节文艺展演、深澳妇女体育嘉年华、与台湾台南市妇女代表团互访交流等活动,承担了“预防拐卖女童和青年妇女”等多项国际合作项目,接待了国外和港澳台妇女代表团17批4107人次,组织5批123人次出访英、美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为增进国际、地区间妇女的交流与友谊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妇联自身建设方面,市妇联加强妇联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全市各区、街道和社区妇女组织组建率达100%,机关、事业单位组建率达99.4%。加大对妇联团体会员的组建和服务力度,健全巩固了市女企业家、女医师、女律师协会等23个女性联谊组织,联系各层面女性骨干群体,成立了联系新社会组织妇女群体的社会组织妇女工作委员会,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妇女组织27846个,比2003年增长了111%,形成了纵向巩固、横向拓展、覆盖广泛的组织网络。

  大力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妇联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机制,在市委党校轮训街道以上妇联专职干部,目前全市专职妇联干部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占95%,有63.6%的街道配备了副处级妇联主席,市、区、街道妇联领导转任交流面达73.6%。

  此外,加强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各级妇联管理的实体在改革中探索发展,已成为服务妇女儿童的基地和服务社会的载体,妇联组织自身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市妇联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妇联组织”。

  在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面临新问题和新挑战的形势下,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妇联组织,从党对妇女工作的新要求中把握时代的脉搏,从党对妇联组织的殷切希望中获取开拓创新的动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创新工作思路、方式和机制,提高参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水平,促进深圳妇女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为了顺应新形势的发展和深圳妇女的多元需求,市妇联突破固有的传统工作思维,着力创新妇女工作的机制和方法,转变传统的工作模式,妇女工作品牌化、社会化,具体工作项目化。

  2008年,市妇联在“阳光妈妈”服务中心全市铺开后,又创办“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引入社工理念,以妇工+社工+义工的运作方式,立足社区,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探索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转变传统工作手段和方法。

  在2008~2009年度深圳文明家庭评选中,全市55个街道展开55场社区竞选,200多户家庭踊跃上台,广大市民参与直选,评选活动成为一场弘扬家庭美德、彰显社会美德和宣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活动。

  在当今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思想观念深刻变革的形势下,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面临新的问题和新的挑战,深圳市妇联清醒地认识到,机遇与挑战并存,要正确认识发展大势,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从党对妇女工作的新要求中把握时代的脉搏,从党对妇联组织的殷切希望中获取开拓创新的动力,深刻审视工作环境和工作对象新发生的变化,努力使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工作载体、工作机制以及妇联自身建设等方面呈现新的气象,促进深圳妇女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今后五年,是深圳强化经济中心城市地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关键时期,是实现深圳市妇女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时期。今后五年全市妇女发展的目标是: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协调推进;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的平等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妇女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妇女的整体素质和参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阶段中,深圳市妇女工作迎来上台阶、促发展的机遇期。妇女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深圳妇女发展目标,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更加注重统筹发展,更加注重优化环境,大力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实施深圳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扎实做好组织、引导、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团结动员全市妇女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妇女发展任重道远,妇女事业使命光荣。全市各级妇女组织将全力推进以下工作任务:(一)服务党和政府大局,带领妇女岗位建功,推动妇女创业就业,拓展妇女成才平台,在深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建功立业;(二)维护和发展好妇女权益,注重源头维权,创新维权工作机制,保障妇女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深圳民主政治建设中彰显作用;(三)巩固妇女共同的思想基础,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妇女,深化和谐家庭文化建设,打造积极健康的妇女文化平台,在深圳先进文化大发展中有所作为;(四)发挥妇女工作优势,推动贯彻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提高参与社会决策和管理的水平,有效开展社会公共服务,在深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再创佳绩;(五)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注重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拓展对外交往和联谊交流,提高妇女儿童活动阵地的服务能力和社会效果,在深圳妇女事业发展中奋发有为。

  实现宏伟目标需要全市妇女的共同参与,需要全市各级妇女组织的不懈努力。市妇联号召广大妇女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伟大实践中,与全市人民一道共促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社会,共创美好生活。